首页 > 技术文章 > 知识表示之产生式表示法

cy0628 2020-10-31 11:13 原文

产生式表示的基本方法

(1)规则的表示

(2)事实的表示

(对象,属性,值)或(关系,对象1,对象2)


产生式与谓词逻辑中的蕴含式的区别

(1)除逻辑蕴含外,产生式还包括各种操作、规则、变换、算子、函数等。

(2)蕴含式只能表示精确知识,而产生式不仅可以表示精确的知识,还可以表示不精确知识

(3)逻辑规则的两边只能是命题或谓词,产生式可以是命题和谓词,也可以是其他符号串;

(4)逻辑规则要满足真值表,即前后件最终只能为T或F。产生式前后件都可以是任意类型的值,产生式规则右边可能是动作,甚至是复杂的过程语句;

(5)产生式可以处理不确定性,逻辑规则只能用于确定推理;

(6)逻辑规则可以视为产生式规则,反之不然;

(7)形式相同,产生式应用范围更广,蕴含式是产生式的一种特殊形式;

举例如下:

    • 产生式:“如果炉温超过上限,则立即关闭风门”
    • 蕴含式:“如果动物会飞,则该动物是鸟”
与条件语句的比较
    1. 前项结构不同,产生式的前项可以是一个复杂的的结构,其值不一定为逻辑类型
    2. 控制流程不同:产生式系统中满足前提条件的规则被激活后,不一定被立即执行能否执行将取决于冲突消解策略

产生式表示法的应用

(1)确定性规则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2)不确定性规则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3)确定性事实性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4)不确定性事实性知识的产生式表示

参考文献:https://www.icourse163.org/course/ZJUT-1002694018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