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决方案 > 使用元素标记关键字而不突出显示它们在语义上是否正确?

问题描述

标签: htmlsemantic-markup

解决方案


样式不会改变含义。因此,如果在某些情况下适合使用b样式(例如,将其设为粗体),那么在该情况下也适合在b不使用任何样式的情况下使用。

可以想象,用户代理会使用这些b元素,即使您不为它们设置样式或不使用它们做任何其他事情。

一个实际的例子:文本浏览器(或提要阅读器等,即任何不支持 CSS 的 UA)可能默认以粗体显示它们。

classb元素的名称

但是,类名no-bold并不理想,因为

  • 它将当前样式与内容耦合(您可能希望更改样式而不必更改 HTML),并且
  • 它没有描述b元素的用途(对标记的消费者没有用)。

这适用于任何元素,但规范也明确提到了b元素:

[...] 作者可以使用元素class上的属性b来确定为什么使用该元素,这样如果以后要更改特定用途的样式,作者就不必对每个用途进行注释.

一个更合适的名称可能是definition-keyword或类似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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