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决方案 > Java - 强制/警告不推荐使用的注释没有链接(或不推荐使用的链接)

问题描述

我看到如果用户不添加指向新项目的链接,则使用弃用注释不会强制/警告:

弃用类、方法或成员字段的能力解决了这个问题。Java 支持两种弃用机制:注释(从 J2SE 5.0 开始支持)和 Javadoc 标记(从 1.1 开始支持)。对旧 API 的现有调用继续有效,但注释会导致编译器在发现对已弃用程序元素的引用时发出警告。Javadoc 标记和相关注释警告用户不要使用已弃用的项目,并告诉他们改用什么

还要在@deprecated oracle docs中指定

第一句中的@deprecated 描述至少应该告诉用户 API 何时被弃用以及使用什么作为替代。

但是替换不是强制的或警告它的缺席

例如 Apache 的StringEscapeUtils在某些情况下没有指定替换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escapeJava(String input)

已弃用。

使用 Java 字符串规则转义字符串中的字符....

或直接使用其他已弃用的方法

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escapeXml(String input)

已弃用。

请改用 escapeXml10(java.lang.String) 或 escapeXml11(java.lang.String)。

如果没有说明我的(有效)替代解决方案是什么是不推荐使用的方法/类,是否有任何方法/工具可以发出警告?

旁注:文档还提供了如何忽略丢失的替换:

如果成员没有替换,@deprecated 的参数应该是“没有替换”。

标签: javadeprecateddeprecation-w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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