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决方案 > Java 保留类型名称“var”的最佳实践?

问题描述

不幸的是,Effective Java 中没有讨论保留类型名称“var”的项目(因为它是在 java 10 中引入的)。

有一种说法是尽可能使用接口作为类型(第 64 条:通过接口引用对象)。但是使用时var

var list = new ArrayList<String>(); // infers ArrayList<String>

list是类型ArrayList<String>

有效的 Java 状态 通过实现来引用变量是一种不好的做法,因为它使代码依赖于它。这只是我在代码中开始使用 var 时发现的一个烦恼。

问题:

使用保留类型名称“var”时是否有任何最佳实践?我应该什么时候使用它?我什么时候应该避免它?

标签: javavarjava-10effective-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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