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决方案 > 使用 OBJECT-TYPE 定义对象并在 2 个不同的应用程序中使用

问题描述

我正在编写和实现一些 MIB 文件。我想在 Base-MIB 中实现一堆对象并在多个项目中重用它。一种方法是为每个项目复制 Base-MIB,然后将每个项目的 mib 导入相应的 Base-MIB(例如 Cisco MIB 中的 CISCOWORKS-MIB 从 CISCO-SMI 导入 ciscoworks 并将其用作 MODULE-IDENTITY 的父级)。通过这种方式,我应该为每个 Base-MIB 副本的 MODULE-IDENTITY 设置不同的父级,并具有 2 个不同的 Base-MIB 实例。

但我想以相反的方式来做。这意味着在每个项目的 mibs 中导入 Base-MIB,然后使用 Base-MIB 中定义的对象作为具有不同 OID 和特定于每个项目的不同实现的子树(因此不同的值)。但是我无法将不同的 OID 分配给 Base-MIB 内的对象。我想为这两个项目使用完全相同的 Base-MIB 实例。

是否有任何语法或规则来完成此任务?

问候。

标签: snmprfcmibsnmpdi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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