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决方案 > 实用程序类而不是超类 getter

问题描述

我有以下包结构:

A 类包含一个包私有字段 getter getInfo()。我不想让它暴露在我的模块之外。B 类和 C 类需要访问getInfo(),所以我创建了 AUtils.java 实用程序类,它基本上允许我所有的类通过方法访问 getter AUtils.getInfo(A aInstance)

这被认为是一种不好的做法吗?有没有更简单的方法来实现我的目标?

标签: javamodule

解决方案


您可以对方法使用“ protected”修饰符get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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