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术文章 > 【公务员模拟考试题目】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你怎么看?

woshibutian 2016-01-29 12:34 原文

常回家看看纳入法律你怎么看? 

解析:本题是最近引发热议的孝心入法的问题。属于综合分析时政热点类题目。笔者认为不必完全按照传统的综合分析的答题思路,可以破题表态之后,分析其积极意义,然后探讨事件背后的隐忧。 参考要点: 

(1)破题表态,点明本质 (2)谈谈新法的积极意义 

(3)理清该法在实施时的法理隐忧 参考答案: 

关于常回家看看入法,我认为其立法出发点、初衷是好的,但是,孝心入法,恐怕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何避免让这一法律沦为一纸空文和避免立法崇拜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歌曲《常回家看看》久唱不衰,常让天下父母流泪千行。正像歌词所唱:“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一辈子不容易就图个团团圆圆”。然而,当前的时代,这样的基本看望儿女都做不到,空巢老人的精神世界一片荒漠。此次新《老年法》把“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给老人一份法律权利,给儿女一份法律义务,以法律推动亲情孝敬,虽说带有硬性的强制,但唤醒的却是儿女亲情良知,不再坚守给钱给物就是孝敬的误区。在送礼不如送健康的语境下,送“常回家看看”给老人带来的亲情满足、精神振奋、幸福健康是不可估量的,应该说,新法的修订,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关怀,其初衷良好,释放了浓烈的善意,并且能够对那些不孝子女有所戒示,但是,,如何避免法律沦为一纸空文,我们尚需理清几点疑问: 其一,子女是不愿意常回家看看,还是不能常回家看看?这是一个“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年代,随着城市化的迅猛推进,古代那种“父母在,不远游”的思维已经飘落在风中,我们是不折不扣的“飘一代”,父母在老家,子女游荡在城市之中。年轻人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一是路途迢迢,二是假期稀少,当被加班、被全勤成为常事,休年假成了奢侈一景时,远在城市的子女怎么才能常回家看看? 

其二,如何界定“经常”,换言之如何操作?一个月回家一次是经常,一个星期回家一次也是经常,半年回家一次算不算经常?再说,即便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父母是不是就会怒而付诸法律?强求而来的亲情是脆弱的,也是没有根基的,当父母和孩子撕破了脸皮,慑于法律威力,子女即便常回家看看了,但一副冷若冰霜的面孔,又有何意义?孝顺发自内心,亲情归于自然,表达孝意不能拘泥于形式,非要强调一年回去多少次,是愚笨的。 

其三,从执法的角度如果只规定这一条款,不设置相应的处罚条款,不为违法者设置相应的违法责任,则该条款就容易陷于空泛化,会导致这样一种现象,一大批人在违法,却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样就会反而损坏法律的权威性。天下事不难于立法,难于法之必行。倡导性的立法,更接近道德训诫。所以它的效力,恐怕难以走出洁白的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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