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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zhang 2014-01-13 01:38 原文

    今天偶尔想到了阅读这个问题,大略算了下从我识字起至今已经有二十年的阅读史,总结一点关于阅读的经验同时谈谈自己的看法。

   如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及其发达社会,每天我们都有巨大的阅读量,我认为我们的阅读对象可以划分为俩类:

    (1)为获取资讯、消遣而阅读。这类的特点是你拥有理解这些的基础知识(专业,风俗等),阅读过程就是一个信息同步的过程。

    (2)为了学习提高,专业性较强。这类中包含了你不理解的东西,阅读过程是一个增进理解和自我提升的过程。

    对于第一类阅读可以采用快速阅读的方式,一次扫过一行甚至多行,在过程中即使有部分的信息遗漏也没必要回头。因为个别信息的遗漏不会对阅读的整体效果造成影响。

    相比起第一类阅读,第二类阅读就要复杂的多。下面主要谈谈第二类阅读。

    阅读的收获取决于俩个方面:阅读的主动性和读者的阅读能力。

    书籍是记录于纸上的思想,有如在沙滩行走留下的足迹,我们只能看到他所走过的路径,若想知道他在途中看到了什么,则必须用我们自己的眼睛。读者只能记住他感兴趣,能吸收的那部分知识。因此最好的阅读体验是主动阅读:

    在阅读开始前要大致明确阅读的目的,是为增长见识还是做专业性的探究?阅读到什么层次?同时要下定阅读的决心,每天投入多少时间,在什么期限内读完;每天投入十五分钟按照普通人每分钟三百字的阅读速度,一个月可以读十二万字,一年可以读完一百五十万字,因此如果没有大片的时间,将阅读时间分散到每天的零碎时间不失是一个好习惯。

    在阅读过程中要保持独立性,要理顺、领会作者的思路,向作者的思想靠近但不盲从,经过你批判的思考过的东西才是你的东西,否则过多的阅读可能就是毒药,因为对于一个问题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观点,“尽信书”可能导致你的混乱,不如“无书”,独立性是一个好读者最重要的品质。

    阅读的能力主要是阅读的技巧以及习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至少要读俩遍:

    第一遍应该是略读,迅速的了解书的概要,了解大致的脉络,给书做“索引”。这样在以后的精读中就不会有读过之后不知道说什么的感觉了,因为你可以在阅读中将阅读的内容关联到你的“索引”中。莫迪默.阿德勒在《如何使阅读化难为易》一文中认为,略读是一口气做完的,不要停留在艰涩难懂的地方,我们需要了解一本书的脉络,了解关于书中想要阐明的东西我们知道什么、知道多少,以我们的“已知”为立足点展开。他认为一个好的略读应该遵循以下步骤:

    (1)看标题、页数和序言,特别是注意副标题或者该书其他指示范围,作者观念的地方。比如有俩本书《spring实战》和《spring权威指南》,我们从书名和序言就可以看出俩本书的差别和倾向,第一本侧重于用实际的完整案例指导你使用spring,而第二本是一个查询手册性质的书。如果是入门无疑第一本更适合,想深入学习和了解高级特性无疑第二本更好。

    (2)研读书目,以明了书的结构和大意。书目就想路线图,引导你最终到达目的地。

    (3)重点关注章节的节首和节尾、段落的段首和段尾概括性质的话。照此翻阅寻找书本内容的基本大意。

    第二遍是精度,精度过程中最好加批注,编制索引,做笔记,因为样可以帮助你思考。

    以上就是我关于“阅读”这件小事的一些思考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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